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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标准全知道0

时间:2018-09-04 11:40:32

新报讯【记者 郭晓莹 通讯员 刘俊 刘宇君】本报在癫痫患者治疗期间生活护理有哪些上期医保服务台栏目曾经刊登了《2017年天津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标准全知道》,为了让百姓更加了解本市的医疗保险政策,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本期“医保服务台”将政策规定的2017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进行了全面梳理,制成表格,以供查阅。

注:表格中待遇标准均指在医保政策范围内。

本版内容策划 刘俊 刘宇君 郭晓莹

居民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其中:

个人缴费 政府补助

成年居民 高档 1480 680 800

中档 1180 380 800

低档 950 150 800

学生儿童 学生儿童档 930 130 800

2017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待遇名称 项目名称 付费方式 支付标准或比例

不满12周终止妊娠 240元

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 360元

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 480元

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或分娩 660元

2017年度居民生育保险 产前检查费支付标准

产前

检查费

限额支付

人员类别

参保档次

筹资标准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

住院

高档

中档

低档

18万元

500元,一个年度内住院治疗2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设置起付线

500元,一个年度内分别发生住院和门诊特殊病治疗,或者发生两种以上门诊特殊病,合并执行一个起付线

80% 75% 65%

75% 70% 60%

70% 65% 65%

65% 60% 55%

60% 55% 50%

55% 50% 45%

项目

起付标准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很高

支付限额

50%治儿童癫痫那里好,限在定点一级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和开展公立医院改革的二级医院,自2017年4月1日起,扩大到本市已经进行取消药品加成和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的民营二级医院,以及异地二级公立医院。

18万元

(与住院合

并计算)

3000元

500元

门诊

特殊病

(急)

高档

中档

低档

高档

中档

低档

注:2017年度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人均提高了100元,其中个人缴费提高30元,政府补助标准提高70元。

2017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成年居民待遇标准

2017年度居民生育保险 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

项目名称

自然分娩

人工干预分娩

剖腹产不伴其他手术

剖腹产伴子宫肌瘤切除术、卵巢囊肿切除术、子宫切除术和阑尾切除术

分娩期出现生育并发症

分娩期内合并严重内科疾病

参保居民在生育住院期间,因特殊情况需要转诊转院分娩的,在转出医院发生与生育相关的医疗费

待遇名称

生育

医疗费

付费方式 支付标准或比例

定额支付 2280元

项目付费

60%

按居民医保

住院比例

60%

2017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学生儿童待遇标准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很高支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付限额

500元,一个年度内住院治疗2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设置起付线 500元,一个年度内分别发生住院和门诊特殊病治疗,或者发生两种以上门诊特殊病,合并执行一个起付标准

80% 75% 65% 18万元

50%,限在定点一级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和开展公立医院改革的二级医院,自2017年4月1日起,扩大到本市已经进行取消药品加成和理癫痫病遗传的几率有多大顺医疗服务价格的民营二级医院,以及异地二级公立医院。

项目

住院

门诊特殊病

(急)

500元

3000元

65% 60% 55%

18万元

(与住院

合并计算)

2017年度居民生育保险 计划生育手术费支付标准

项目名称

人工流产

高危人工流产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更换宫内节育器

女性绝育术

男性绝育术

复通手术

宫内节育器取出伴嵌顿、断裂、变形、异位或绝经期一年以上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

自然流产或药物流产

待遇名称

计划生育

手术费

付费方式 支付标准或比例

限额支付

引产

定额支付

项目付费

600元(一级医院)

780元(二级医院)

9湖北治疗癫痫病很好的方法60元(三级医院)

180元

360元

120元

200元

600元

360元

150元

60%

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标准

2017年度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待遇标准

报销比例(居民医保报销后政策内个人负担部分)

个人负担 个人负担 个人负担

2万-10万元(含) 10万-20万元(含)

20万-30万元(含)

住院(含门特) 50% 60% 70%

项目

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待遇标准

注:1、自2017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在二、三级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分别提高了5个百分点。

2、参保人员当年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未超过起付标准的,次年门诊就医时,起付标准在规定标准基础上降低100元;连续两年、三年未超过起付标准的,次年起付标准分别降低200元、300元。在享受降低门诊报销起付线年度内,参保人员报销门诊医疗费用的,从次年起恢复降低起付线前规定的门诊起付标准。

3、参保人员年度内未发生门诊医疗费用,或发生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未达到当年度很高支付标准(封顶线)的,发生的医疗费用与很高支付标准的差额部分,可结转到次年及以后年度本人住院医疗费报销很高支付标准,并逐年累加计算。

2017年度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待遇标准

6000元以下的医疗费用 报销比例为70%

6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 报销比例为80%

很高支付限额 35万元

鉴定一级伤残 补助3.5万元

鉴定二级伤残 补助3万元

鉴定三级伤残 补助2.5万元

鉴定四级伤残 补助2万元

待遇标准

意外医疗

意外伤残

(因意外导致身体残疾的,视具体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助)

意外身故

按照2015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标准,对其法定继承人一次性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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