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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市民买294瓶问题蜂蜜永辉超市10倍赔

时间:2018-05-29 12:14:39

消费者在永辉超市下属的两家店里购买了294瓶蜂蜜后,以该蜂蜜标识上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为由,将该超市告上法庭,索要10倍赔偿。永辉称原告是职业打假人,且未受损害不同意赔偿。记者上午获悉,北京市一中院审理认定永辉超市存在欺诈,判决在退还货款后,需十倍赔偿。

案情 买294瓶“问题”蜂蜜10倍索赔

2015年11月18日,刘先生在永辉超市下属的百子湾店购买“锄禾”牌荆花蜂蜜(一千克装)6瓶,单价成都治疗癫痫病哪家医院很好为38.9元。

2015年11月25日,他又在永辉超市下属的鸿坤理上海癫痫病医院哪家好想城店购买了同类蜂蜜120瓶,单价为38.9元。随后的11月26日,刘先生再次在百子湾店购买了同种蜂蜜24瓶,单价为38.9元。2016年1月1日,刘先生第三次从百子湾店购买了同种蜂蜜144瓶,此次蜂蜜的单价变成了43.9元。四次购买同种类蜂蜜刘先生共计花了12156.6元。

刘先生称,蜂蜜外包装标签标注有“经常食用,有益身体健康”,刘先生认为标签上的文字有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的作用,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归还货款12156.6元,并10倍赔偿121566元。

审理 永辉:食品标签不影响食品安全

一审判决后,永辉超市不服,提起上诉。

永辉超市表示,刘先生伙同他人在永辉超市及其他超市大量购买“锄禾”牌荆花蜂蜜,并向食药监部门投诉、索赔,未果,起中际医院在哪里诉。

永辉超市认为刘先生大量购进自认很近体育新闻报道为包装有瑕疵的商品,不是自用,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消费者;永辉超市对所购商品进行了严格审查,商品标注不存在任何瑕疵,“经常食用,有益健康”没有任何明示暗示是保健品,食药监部门没有罚。

永辉超市认为,一审法院判决适用法电工电气公司律错误且明显超越自己的专业和职权范围,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经营者必须是明知违反食品安全法再销售,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涉案蜂蜜的标识符合规定,食品标签不影响食品安全或对消费者造成误导,蜂蜜是否标识适宜或郑州军海医院预约不适宜什么人群,*没有强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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