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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李丽云到马茸茸十年了为何产妇的悲剧还会重演

时间:2018-03-28 09:32:52

2007年,北京发生了一起产妇和胎儿双亡的医疗事件。产妇丈夫(事后查明系同居男友)肖志军拒绝签字剖腹产,称我们是来看感冒的,你们把她的感冒治好了,她自己会生的。完全无视未婚妻已经重症肺炎,必须即刻手术,否则危及生命。

很终,一尸两命,产妇李丽云殒命于丈夫与院方签与不签的拉锯战中。那次事件,我参与了报道评论。当时,我也是孕妇。整整十年过去,为何某些女性对自己的身体仍然做不了主,悲剧为何仍在重演?

陕西榆林26岁的产妇马茸茸在临产过程中疑因难忍疼痛,在医院跳楼自杀。报道纷纷指向剖腹与顺产之争。家属和医院各执一词。医院指B超显示胎儿可能有脐带异常情况,且延期妊娠无产兆,建议剖腹,家属则要求顺产。家属的说法则是,当产妇疼痛难忍时,家属不再拒绝剖腹产,但医院说现在不用剖腹了,快生了。

产妇跪倒在地。视频截图

这两方的陈述可能都提供了一些属实的信息,很终却由于医疗专业信息的不对称导致决策失误。根据家属一方所言,一听要剖腹产,他们的反应是找熟人联系手术,而不是即刻同意由医院安排。此外,预产期已过,B超显示胎儿头部偏大,这些都是及时决定剖腹产的重要依据,但在家属那里,癫痫患者护理注意事项这些信息并没有成为他们的决策依据,他们仍然相信类似婆婆、妈妈等长辈的经验,至少是先尝试顺产,不行再说。

但他们全家可能都没有预料到,尝试顺产对产妇居然是致命的。我们无从判断,这十几个小时的疼痛折磨,以及从缔结婚姻到怀孕,她究竟经历过怎样的人生:这婚姻是心满意足、甜甜蜜蜜,还是心有不甘、别别扭扭?她究竟是一个自主选择自己命运的女性,还是依赖婚姻、生育来谋求经济保障的女性?

缺乏足够的信息,我们不能断言就是疼痛至死、产妇经不起疼、现在的女人真娇气,生个孩子就痛得跳楼自杀(据目前公安结论)究竟是盘旋已久的念头还是临时起意,也许,只有癫痫能手术治疗吗这位准妈妈自己知道了。

2007年,在李丽云惨剧的讨论中,焦点也是家属签字制度。当家属是愚昧的、医学盲时,或者家属根本就不代表产妇利益的,甚至另有所图时,家属签字仍是施行手术等医疗方案的前提条件吗?在患者或产妇神志清醒的状态下,究竟能不能由她们自主决定医疗方案、生产方案?

李丽云事件引发了家属签字制度的全面反思。不管有无直接关联,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侵权责任法》带来了新的依据,其第五十六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相对于《医疗管理条例》,《侵权责任法》是上位法,法律效力更高。

不过,这条法律未必适用于榆林产妇的状况,因为至少当时她还能行动,并非生命垂危的状态。因此,更为根本的,还在于早期的决策和进院之后的那份授权委托书,究竟剖腹产癫痫的早期症状还是顺产,如果产妇本人拒绝委托丈夫,自己签字要求剖腹产,法理上是可行的,唯独情理上,她就忤逆了夫家的意志,在一般婚姻关系中,很少有女性敢这样干,在一些人的观念中,这样不就是向丈夫直接表达不信任,跟夫家闹分裂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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