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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酒店重刻公章遭诉

时间:2017-12-14 15:45:22

控股酒店重刻公章遭诉

罗顿发展控股51%的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下称金海岸酒店)重刻公章及变更工商登记近日突生事端。

罗顿发展今日公告,3月13日接到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书显示金海岸酒店原董事长昂健已就股东会议决议效力确认纠纷向美兰区法院起诉罗顿发展、海南黄金海岸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综合开发公司)以及海南黄金海岸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黄金海岸集团);同时,昂健申请诉讼保全,请求停止办理金海岸酒店法定代表人、其董事职务的相关变更登记。

综合开发公司、黄金海岸集团是除罗顿发展外金海岸酒店的两家股东,分别持股39.978%、9.021%。同时,罗顿发展董事、总经理余前是综合开发公司董事长,罗顿发展董事李维是黄金海岸集团董事长,上述两公司均为罗顿发展的关联公司。

案外人李宏、王萌共计提供两处房产为昂健诉讼保全申请提供担保。美兰区法院据上述申请裁定要求罗顿发展等6个月内停止办理金海岸酒店法定代表人、董事成员昂健的变更登记手续。

罗顿发展公告称,美兰区法院申明包括罗顿发展在内的保全被申请人有权申请复议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上述裁定的执行。因此,金海岸酒店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交接目前处于停止状态。金海岸酒店新任董事会、法定代表人接收实际经营管理权被昂健事实上拖延了。

按罗顿发展此前公告的进展,金海岸酒店的问题都在既定道路上解决。

昂健是于2000年5月8日经金海岸酒店股东会决议被选举为董事的。金海岸酒店运营并不好,2004年至2011年底累计亏损1.45亿元,长期未能清收金狮俱乐部债权累计2600余万元(截至2012年6月30日),且催收到期债权不力,导致罗顿发展经营困难。

经罗顿发展提议,2013年2月17日,金海岸酒店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并授权金海岸酒店新一届董事会配合罗顿发展催收专门小组开展清理自查和债权清收等工作。

新选举的金海岸酒店董事会书面要求金海岸酒店原管理团队很晚于2013年3月4日上午10时交接公章及营业执照,但截至董事会确定的很晚期限,原管理团队拒绝交接公章及营业执照。罗顿发展也在之后公告,金海岸酒店决定重刻公章及变更营业执照。

正是在此背景下,罗顿发展遭到了昂健的反击及诉讼。

罗顿发展表示,昂健仅仅为金海岸酒店原任董事并非股东,不具备提出上述诉讼案件的权利,更无权申请诉讼保全,昂健的申请以及美兰区法院的保全裁定于法无据、于理不合,公司已向美兰区法院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民事裁定书》。

罗顿发展称,金海岸酒店是其重要资产,如上述复议申请被驳回,工商变更登记及交接工作将长时间停滞,对金海岸酒店的扭亏和债权追讨将产生不利影响。

去年末,罗顿发展*一大股东由黄金海岸集团变更为罗衡机电,但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化,仍为李维。据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黄金海岸集团有三名董事,除李维之外,还包括昂健与苏晓萌。经过去年末一系列大宗交易,黄金海岸集团对罗顿发展控股权丧失,转由李维控股比例更高的罗衡机电升任罗顿发展控股股东,昂健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力也遭到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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